講者資料

Howard Frumes先生
Attorney, Alexander, Lawrence, Frumes & Labowitz LLP
Howard M. Frumes於1998年加盟集團,而之前則自1984年起在洛杉磯Manatt, Phelps & Phillips擔任合夥人。 自1974年於哈佛法學院畢業後,Howard M. Frumes即投身法律行業,加入奧蘭治縣法律援助協會,其後在娛樂公司Pollock, Bloom & Dekom成為夥伴,再晉升為合夥人。 他先是擔任娛樂及知識產權訴訟專家,後來轉為集中交易事務,包括電影發行、製作及融資。 Howard M. Frumes曾在很多仲裁事務上取得成功,包括與娛樂行業公會、工會有關的個案,以及佣金糾紛、合約行為及僱員索償等。他代表的當事人遍及娛樂行業不同崗位,包括監製、導演、編劇、作家、演員、行政人員、經理人公司等等。 Howard M. Frumes現為「美國電影行銷協會」(American Film Marketing Association,AFMA)法律委員會主席,並曾獲選以美國律師身份服務AFMA仲裁顧問委員會。他亦是AFMA國際仲裁小組的一員。 Howard M. Frumes是首屆「國際演藝人權益研討會」(International Artists Rights Symposium)講者之一,亦曾在Show Biz Expo舉行的「電影發行:從過去學習邁向未來」研討會中擔任主持,並於1995年度「美國電影市場」主持了兩個行業研討會。 1993年夏天,他主持了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推廣教育中心(UCLA Extension)及AFMA首次合辦的「獨立電影的國際發行、推廣及融資」課程,自此陸續在多個UCLA Extension/AFMA聯合課程中講學。Howard M. Frumes亦在康城影展、美國律師協會大會、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、惠特爾法學院(Whittier Law School)、洛約拉法學院(Loyola Law School)等,教授關於電影製作及發行的協議、作家構思的保障、國際電影問題、談判技巧、仲裁和解策略等主題。 他撰寫的文章包括<Surviving Titanic: Independent Production In An Increasingly Centralized Film Industry>,刊於《洛約拉娛樂法律期刊》(1999年)第3期,第523頁。
Seminar
在美國製作亞洲電影
日期: 2015年3月24日(星期二)
時間: 下午 02:30 - 下午 04:00